1、灌漿施工前應準備攪拌機具、灌漿設備、模板及養護物品。
2、二次灌漿時,模板與設備底座四周的水平距離宜控制在100mm左右;模 板頂部標高應不低於設備底座上表面50mm。
3、混凝土結構改造加固時,模板支護應留有足夠的灌漿孔及排氣孔,灌漿孔徑不小於50mm,間距不超過1000mm。
4、水泥基灌漿材料拌和時,應按照產品要求的用水量加水。宜采用機械拌和。拌和時宜先加入2/3的水拌和約3min,然後加入剩余水量 拌和直*均勻,拌和地點宜靠近灌漿地點。
5、地腳螺栓錨固灌漿: 1)地腳螺栓成孔時,螺栓孔壁粗糙,應將孔內清理幹凈,不得有浮灰、 油汙等雜質,灌漿前用水浸泡8~12h,清除孔內積炎。 2)灌漿前應清除地腳螺栓表面的油汙和鐵銹。 3)將拌和好的水泥基灌漿材料灌入螺栓孔內時,可根據需要調整螺栓的 位置。灌漿過程中嚴禁振搗,可適當插搗,灌漿結束後不得再次調整螺栓。
6、 設備基礎二次灌漿: 1)灌漿前,應將與灌漿材料接觸的設備底板和混凝土基礎表面清理幹 凈,不得有松動的碎石、浮漿、浮灰、油汙、蠟質等。灌漿前24h,基礎混凝土表面應充分潤濕,灌漿前1h,清除積水。 2)二次灌漿時,應從一側進行灌漿,直到從另一側溢出為止,不得從相對兩側同時進行灌漿。灌漿開始後,需要連續進行,並盡可能縮短灌漿時間。 3)軌道基礎或灌漿距離較長時,視實際工程情況可分段施工,每段長度不應超過5米。如設備底板具有復雜結構,宜采用壓力灌漿。 4)在灌漿過程中嚴禁振搗,必要時可采用灌漿助推器,助推器沿漿體流動方向的底療推動灌漿材料,嚴禁從灌漿層的中、上部推動。 5)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後,宜在灌漿料初凝後沿底板邊緣向外地人切45° 斜角,如無法進行切邊處理的,應在初凝後用抹刀將灌漿層表面壓光。